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

回甘

每個人的愛情路上,都會經歷苦與甜。有人喜歡先甜後苦,有人喜歡先苦後甜;個人來說,我比較喜歡後者。我希望我的愛情都可以轟轟烈烈,甚至我不計較苦的程度,皆因我相信終有一天會嘗到甜‧‧‧‧‧‧

轟轟烈烈並不表示兩個人要愛得死去活來,甚至相互摧殘。在我心目中,愛得轟烈是:兩個人在一起時生活或者艱苦,或者相隔兩地,又或者誤會而離離合合;兩個人都為這份情流過不少淚,卻仍然愛著對方,直到一天他們好好的在一起,生活因為倆人的努力而得到改善,因為愛令大家再捨不得分開,因為愛而冰釋前嫌。總之無論愛得多辛苦,都不放棄,因為愛,令大家努力去改變現況;因為愛,兩個人排除萬難都要在一起!

現今有很多女孩子都不願吃虧、吃苦,有些男人際遇不好,生活質素也連帶差了,這些女孩子就是不肯吃一點虧,跟他捱苦頭;更甚的可能會叫男人改善好生活再找她。這些女人認為所有都要男人一手包辦,生活事無大小,只有男人付出;還狡辯說這是男人的風度。她們好像還未明白,這世界不是剩下你跟他,你不付出一點,他還是有一天會走的。當你想改善生活,請別想著男人努力點就行,你不努力,你認為會有那資格去享受他改善了的生活嗎?

一段情裡面,如果你不曾嘗到苦的滋味,又怎會珍惜它帶來的甜。許志安有首歌,歌詞是這樣的:「沒有苦,那覺甜;沒有風,怎知暖?」我非常認同這說法,愛情還是先苦後甜的好,我跟你捱過多少秋冬,因為苦,令我們更珍惜對方,令我更享受現在的甜。先苦後甜的愛,還有一個好處,在我享受與你甜蜜的日子裡,當我想起苦的日子時,我更覺你的珍貴,這種味道,叫做回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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